五月即将来临,货运行业又有一大批政策实施,包括限速、通行费下调、治理超限超载等等,小编已经提前为各位卡友收集起来了,请大家观看、转发、收藏!
交通部:改善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
4月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24年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工作方案》,提出2024年4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参考借鉴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甘肃、新疆等12省份出台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货无忧”保险、油品盗损“先行垫付”、强化视频监控巡查等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改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环境的政策举措,保障货车燃油安全,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拓展安全保障范围。
北京:对燃料电池汽车发放奖励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启动新一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申报,其中燃料电池货车一年最高可奖励54.6万元!
广东:鼓励银行出台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
4月13日,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其中提到,鼓励银行机构出台支持老旧货车更新的贷款政策。
贵州:货车最高限速100km/h
近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决定调整全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志,2024年4月至5月为核查论证阶段,6月至7月为调整实施阶段。全省高速公路主线采取80公里/小时、100公里/小时、110公里/小时、120公里/小时四类限速值,其中货车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
四川:下调通行费,最高优惠60%
最近,四川省提出加大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力度。优惠时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是对安装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非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6%,夜间(23:00至次日6:00)行车通行费优惠由6%提高至8%;二是对安装ETC的新能源货车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5%提高至20%;三是对安装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由30%提高至60%。
重庆:检查货车尿素使用情况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其中针对交通源污染防治方面,将开展专项行动:以老旧车辆、柴油货车为重点,深化汽车尾气和油品治理路检抽查,对尿素使用情况及车载诊断系统、氮氧化物传感器等污染控制装置进行检查,并督促超标车辆完成达标整治。结合中心城区交通运行实际,深化早晚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管理,强化污染预警期间交通管控,其他区县根据实际需要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
内蒙古:开展超限超载治理行动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日前发布《集中攻坚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突出问题优化出行服务实施方案》,提出4月15日至5月10日,内蒙古将重点围绕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关键点位,在京藏高速公路和京新高速公路开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严查违法行为;5月30日前,京新高速公路蒙甘界、蒙晋界和京藏高速公路蒙冀界将加装不停车称重检测设备,通过行政处罚和信息抄告,基本消除“百吨王”、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湖南:优化大件运输
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湖南省大件运输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破解了企业和群众重点关注的“空车上不了高速”“实际装载与申报数值存在细微偏差的大件运输车不放行”等问题。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悬挂正式号牌的牵引车、挂车或持有临时号牌的空载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湖南省高速公路,暂不实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管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得以未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件为由,拒绝上述车辆通行。此外,明确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收费站入口,发现实际装载与申报数值存在细微偏差的大件运输车辆,应参照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安全通行的情况下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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